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02********1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124民初2382号 |
案号 |
(2021)皖1124执2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磊欠付原告邹章霞借款24万元及利息6000元,并以2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0起按月利率1.28%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范磊于2021年7月底返还2万元(先息后本),此后每月20日返还原告邹章霞利息3700元至2022年底结清当期利息;自2023年起每年6月底、12月底各返还本金4万元,利随本清;二、如被告范磊有一期不履行,则原告邹章霞有权就下剩的借款本息申请执行;2三、案件受理费调解结案减半收取2641.5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范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