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2325********3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202民初265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7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一米码加措向原告尼玛顿珠、米玛扎西支付装载机款共计225 000元。支付方式:2020年11月20日之前向原告尼玛顿珠、米玛扎西支付装载机款112 500元;2021年2月20日之前向原告尼玛顿珠、米玛扎西支付装载机款112 500元;二、被告一米码加措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向原告尼玛顿珠、米玛扎西支付违约金5 000元;三、若被告一米码加措未履行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由被告二平措承担上述款项的连带支付责任;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案件受理费4 825元,减半收取2412.5元,由被告二平措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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