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02********2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0502民初1564号
案号
(2021)甘0502执恢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林涛、闫小军、刘九林、罗四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文波的转让费574400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4月19日起计算至转让费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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