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2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502民初1564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恢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林涛、闫小军、刘九林、罗四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文波的转让费574400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4月19日起计算至转让费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