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云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6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21刑初104号
案号
(2021)湘0721执10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撤销(2018)湘0702刑初212号缓刑判决,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周晟的刑期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周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周伟的刑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姚云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姚云飞的刑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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