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宏城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7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722民初3806号 |
案号 |
(2019)皖0722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铜陵市绿油油禽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018年9月14日前的利息979806.64元,合计5979806.64元,并自2018年9月15日起,以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42375%给付利息,款清息止;二、被告安徽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史劲松、黄红满、王小玲、章泽达、吴平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如被告铜陵市绿油油禽蛋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史劲松、黄红满、王小玲、章泽达、吴平未能按上述规定履行义务,则原告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铜陵市绿油油禽蛋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宏城置业有限公司设定的抵押财产[即房地权证枞阳字第00041877号、第00041873号、第00041874号、第00041878号、第00039532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4331.48平方米和枞国用第0738号、第0700号、第0701号、第0703号、第0702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1427.94平方米],依法评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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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国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62059744530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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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