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1********08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921刑初263号 |
案号 |
(2021)湘0921执1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人解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被告人解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上列两名被告人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解勇的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即被告人解超的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三、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