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1********0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921刑初263号
案号
(2021)湘0921执12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人解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被告人解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上列两名被告人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解勇的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即被告人解超的刑期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三、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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