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俞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2********76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3民初5717号
案号
(2021)皖0123执2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俞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卫金冰借款57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俞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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