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俞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76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5717号 |
案号 |
(2021)皖0123执2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俞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卫金冰借款57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俞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