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科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81********1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11253号 |
案号 |
(2021)湘0181执48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曾科丰尚欠蒋检红货款55000元,由曾科丰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蒋检红5000元,直至上述款项全部付清;二、本案受理费1274元,减半收取637元(蒋检红预交),由曾科丰自愿负担并于2021年9月28日前支付给蒋检红;三、若曾科丰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及时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曾科丰应以上述第一条中尚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4月28日起按年利率6%向蒋检红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之日止,且蒋检红有权自曾科丰当次逾期十五日后就曾科丰尚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含违约金及受理费637元)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