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81民初1575号 |
案号 |
(2019)桂0681执1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桂林市大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租金523302.1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1、2018年9月11日前为18642.64元;2、以523302.18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3倍分段计付,自2018年9月1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限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桂林市大贵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4600元;三、被告陈嘉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66元,减半收取473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嘉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81791315809H |
登记机关 |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兴市万尾京岛旅游度假区NO:103-1#地块(金滩民族大道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