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进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1********820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521刑初8号
案号
(2021)皖0521执16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张祖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5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姚进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对被告人张祖华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姚进林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张祖华、姚进林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对当涂县公安局扣押的“牌九”两副,予以没收,由当涂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