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谈红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3********09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民终1396号 |
案号 |
(2021)冀0528执恢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变更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2018)冀0528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为:谈红革、北京欣源翎宝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百瑞佳服饰有限公司货款 2 213 522.3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4 581元、保全费5000元,由百瑞佳服饰有限公司负担10 000元,由北京欣源翎宝商贸有限公司、谈红革负担29 5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 581元,由百瑞佳服饰有限公司负担10 000元,由谈红革、北京欣源翎宝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4 5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