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伟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6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02行审281号
案号
(2021)苏1302执39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作出的(骆宿)罚决﹝2020﹞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罚款20000元的决定内容,本院准予进入执行程序;二、加处罚款自2020年11月14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20000元)的百分之三计算至被申请人蒋伟生交款或法院强制执行该款项之日止(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申请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蒋伟生负担。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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