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满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823********0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722民初192号
案号
(2021)皖0722执1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枞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程满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钱树国劳务工资款8100元,并自2020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81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程满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枞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