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盛婷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6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25民初1930号
案号
(2021)皖1125执25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盛婷婷欠原告吴霜借款本金143800元,自2021年6月份起,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6000元至款清时止;二、如被告盛婷婷有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吴霜可就下剩全部未还款项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盛婷婷需另行支付原告吴霜借款利息(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20年1月9日起计算至款清时止,息随本清)。案件受理费3226元,减半收取1613元,由被告盛婷婷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0-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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