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30********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91民初2098号
案号
(2021)冀0191执5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乔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强永红、原告梁伟江班组劳务费299594元(原告强永红、原告梁伟江领取上述款项后应依法发放给班组成员)。案件受理费5794元,由被告乔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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