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永成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75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1民初3674号
案号
(2019)皖0521执22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永成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分公司工程款186564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6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453元,合计3469元,由被告安徽永成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2-11
发布时间
2019-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清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567529861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长山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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