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L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922民初618号 |
案号 |
(2019)湘0922执1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偿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2000元,支付借期内利息4037.5元,支付服务费3325元;二、被告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支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以82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8年12月6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刘艳、官建华对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艳、官建华对被告华艳公司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华艳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0元,由被告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艳、官建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922MA4L229B7N |
登记机关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牛潭河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