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氏县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8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元民二初字第00024号 |
案号 |
(2020)冀0132执恢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元氏县汽车运输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县支行214万元本金和利息674510.21元,剩余利息从2012年4月9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8.235%计算;被告元氏县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9316元,由被告元氏县汽车运输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1-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雪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2108020142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元氏县交通局北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