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时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7********4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021民初2410号 |
案号 |
(2021)皖1021执1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罗时荣尚欠方仁禄运输费75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500元,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2000元,余款3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付清;二、如罗时荣有任一期未按时履行,则方仁禄可立即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罗时荣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