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时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527********4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021民初2410号
案号
(2021)皖1021执14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罗时荣尚欠方仁禄运输费75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500元,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2000元,余款3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付清;二、如罗时荣有任一期未按时履行,则方仁禄可立即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罗时荣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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