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21********530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621民初959号
案号
(2021)皖0621执1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濉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亚州、陶莉自愿偿还原告宋超产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000元,每月偿还原告宋超产3000元(自2020年5月份起,每月30日前给付,至21000元付清时止);二、原告宋超产与被告马亚州、陶莉就本案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计485元,由原告宋超产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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