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21********53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21民初959号 |
案号 |
(2021)皖0621执1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亚州、陶莉自愿偿还原告宋超产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000元,每月偿还原告宋超产3000元(自2020年5月份起,每月30日前给付,至21000元付清时止);二、原告宋超产与被告马亚州、陶莉就本案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计485元,由原告宋超产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