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1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5民初115号 |
案号 |
(2019)冀0528执1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3月23日,以借款本金3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7.395%计算,(扣除已支付利息20000元);自2019年3月24日起以借款本金3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即年利率11.0925%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张进广、张军梅对本判决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8140元,由被告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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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进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6740179472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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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