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627********37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29民初1050号
案号
(2021)湘0529执恢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文自愿偿还原告王恒亮欠款本金110 000元;二、被告蒋文自愿于2019年11月5日开始每月偿还原告王恒亮欠款本金5000元,于2021年8月5日前付清;三、如果被告蒋文未按上述第二项的约定时间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王恒亮可就其所有未偿还的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蒋文负担。本案受理费原告王恒亮已预交,由被告蒋文直接支付给原告王恒亮,本院不再退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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