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8********6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21民初5336号 |
案号 |
(2021)皖0621执30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杜超承认拖欠原告杜广林钢材等材料款共计93460元。原告杜广林同意被告杜超分期偿还,于2020年11月30日前还50000元,2021年2月28日前付清余款43460元及负担原告杜广林的律师费2000元。利息自2019年3月25日始按照月息2%计算直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案件受理费2405元,减半收取1202.5元,由被告杜超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