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宗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5********1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125刑初70号 |
案号 |
(2021)皖1125执2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徐德洲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彭宗斌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周久波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四、被告人程东锋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五、被告人杨广维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六、对滥用职权罪违法所得672000元、贪污罪违法所得295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