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4********02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21民初3592号 |
案号 |
(2021)皖0621执2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毛建确认尚欠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合计78120元、两期季度费3100元、保全费900元,合计82120元,同意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35000元,剩余款项于2021年9月20日前还清。周华丽对上述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如被告毛建、周华丽未能按上述任一期限偿还借款,视为所有未偿还借款到期,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权3就所有未偿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毛建、周华丽就未偿还借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423元,由被告毛建、周华丽共同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