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明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9001********24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兵1202民初6号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5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明敏向原告哈密天业红星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40 538.4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哈密天业红星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82元、邮寄费100元,合计1982元,由原告哈密天业红星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27元,被告曾明敏负担16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