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成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6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21民初5747号 |
案号 |
(2021)皖1621执3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成海欠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53499.97元及利息、费用合计72000元,自愿于2020年12月28日前给付12000元;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每月28日前给付2500元,最后一期结清剩余本息(自2020年7月6日以后的利息,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如被告曹成海任一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对剩余未清偿的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诉讼双方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由被告曹成海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