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兴市普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0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1320号
案号
(2019)苏1283执23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13年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100049920130109012)。二、被告保证于2019年3月20日前返还原告购房款2461880元,并以246188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3年1月9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三、第三人泰兴市普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480元,减半收取计13240元,由被告及第三人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及第三人于2019年3月20日前一并加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4-29
发布时间
2019-05-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283执2326号
立案日期
2019-04-29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47512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钱玉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660819222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三组(宁通高速广陵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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