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82********05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104民初3383号
案号
(2021)冀0104执46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章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借款本金91000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截止2021年5月25日前的利息为6058元,自2021年5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081元,由被告章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9-16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