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7********54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3123民初92号
案号
(2021)湘3123执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彭明自愿偿还原告田梅借款本金及利息40,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00 元;二、以上4笔任何一笔款项,被告彭明未按约定履行,原告田梅可就支付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田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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