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祁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6********0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129刑初32号 |
案号 |
(2021)湘1129执1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潘祁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二被告人周白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