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易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4********5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981民初596号
案号
(2021)湘0981执恢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沅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戴芳与被告易磊于2017年2月18日签订的《租船合同书》;二、限被告易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戴芳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10月18日的船舶租金242176元,被告谢启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戴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670元,由原告戴芳承担2204元,由被告易磊、谢启坤承担246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沅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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