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4********5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981民初596号 |
案号 |
(2021)湘0981执恢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沅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戴芳与被告易磊于2017年2月18日签订的《租船合同书》;二、限被告易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戴芳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10月18日的船舶租金242176元,被告谢启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戴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670元,由原告戴芳承担2204元,由被告易磊、谢启坤承担246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沅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