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5********4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25民初527号
案号
(2021)皖0825执1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戴俊起诉离婚,被告朱爱枝同意;二、戴俊自愿补偿朱爱枝人民币30万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1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10万元,余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三、如戴俊未按约付款,则朱爱枝可就戴俊未付款项总额申请执行;四、双方就此事别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200.00元,减半收取100.00元,由戴俊负担。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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