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宸建设集团石家庄炳楠垠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81民初16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12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2月29日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华宸建设集团石家庄炳楠垠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退还原告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50 000元、给付原告工程款35 300元,共计853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183元,由被告华宸建设集团石家庄炳楠垠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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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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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联邦东方明珠7-2-12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