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6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382民初1842号 |
案号 |
(2021)湘1382执1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梁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截至2020年5月30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46789.8元,利息、违约金等13404.58元,并自2020年5月31日开始对借款本金46789.8元按日利率0.05%计息给原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46元,减半收取723元,由被告梁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