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氏县兴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7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32民初59号 |
案号 |
(2018)冀0132执1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元氏县兴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返还原告德州商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8070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1元,保全费370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共计1121元,由被告元氏县兴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10-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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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武过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2682790408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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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佐镇西北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