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乐庄稼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84民初816号 |
案号 |
(2021)冀0184执9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新乐庄稼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羲杰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0000元及违约金27000元,共计117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新乐庄稼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845728495019 |
登记机关 |
新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乐市邯邰镇坚固村(庄稼主路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