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07民初4234号 |
案号 |
(2021)苏0707执2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杰共计偿还原告李波借款本息等合计130000元。自2021年5月份起,于每月的最后一日各偿还15000元;最后一笔计2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还清,共计8个月。如被告任意一期逾期未还,原告有权就剩余的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2案件受理费2804元,减半收取计1402元;由原告李波(已预交)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