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易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6********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24民初238号
案号
(2021)湘0724执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易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徐桃货款45 000元。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计462.5元,由易伟负担。徐桃已预交92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925元,易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462.5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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