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国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3********8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223民初1897号 |
案号 |
(2021)湘0223执3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谢国东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宋江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7月28日起以本金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二、被告谢玉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谢玉连承担偿还责任后可向被告谢国东追偿。三、驳回原告夏宋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5元,诉讼保全费800元,共计1675元,由被告谢国东、谢玉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