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0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681民初1182号 |
案号 |
(2021)湘0681执1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剩余贷款本金47995.99元。被告彭辉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995.99元,剩余贷款本金46000元被告于每月28日前偿还2000元。贷款利息双方另行协商。如被告有一期未按时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贷款本金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计算利息(利息按约定月利率10.1775‰计算,从2019年7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264元,减半收取632元,由被告彭辉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