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晋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1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83民初2162号
案号
(2020)冀0183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晋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跃民延期交房违约金1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被告晋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跃民延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损失18738元。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被告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已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晋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雪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83061659255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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