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正亨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86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渭滨民初字第01853号 |
案号 |
(2014)渭滨执字第00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陕西德顺典当有限公司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宝鸡正亨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原告陕西德顺典当有限公司当金1950000元及违约金(自2013年3月21日起至本判决履行之日止,以195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案件受理费27130元,由被告宝鸡正亨工贸有限公司、吕红英、张淮鬲、王玉淑、杜光和、赵二琴、赵秀英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4-06-17 |
发布时间 |
2014-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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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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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宝鸡市火炬路东段(启慧公司南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