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市浙徽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8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424民初1146号 |
案号 |
(2018)赣0424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桃花、樊飞跃、樊满兰、樊红霞149444.01元。 二、由被告蔡立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桃花、樊飞跃、樊满兰、樊红霞13926.99元,被告黄山市浙徽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陈桃花、樊飞跃、樊满兰、樊红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01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蔡立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时间 |
2018-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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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04675897469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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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南山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