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3********33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02民初4130号 |
案号 |
(2021)苏1302执4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冬运费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3-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沈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