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台利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29民初546号 |
案号 |
(2021)冀0529执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郑铂川给付原告王伟工程款67000元,被告邢台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邢台利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王伟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8元,由被告郑铂川、邢台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邢台利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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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彦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0721624331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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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