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喆尔森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82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11民初3469号
案号
(2019)苏1311执48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喆尔森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宿迁市宿豫区企业互助协会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4日起按日息万分之四计算至当月14日;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已付利息16万元应从中扣除);二、被告黄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300元,由被告江苏喆尔森实业有限公司、黄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2-05
发布时间
2020-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倪永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3982745533
登记机关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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