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寿县绿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668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9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灵寿县绿鑫种植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郭欣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月息2%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郭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秀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130126563200794M |
登记机关 |
灵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新开北街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