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省富贵花炮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13********744P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1381民初622号
案号
(2018)湘1381执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袁洪义、袁志伟、袁中和、袁长龙、袁洪杰诉被告湖南省富贵花炮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湖南省富贵花炮厂自愿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袁洪义、袁志伟、袁中和、袁长龙、袁洪杰货款23万元; 二、如果被告湖南省富贵花炮厂没有按期偿还货款,则以未偿还的货款为基准,按照年利率6%从2018年6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偿清之日止。同时,如果被告湖南省富贵花炮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关闭,则自愿用关闭奖补资金偿还货款; 三、原告袁洪义、袁志伟、袁中和、袁长龙、袁洪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2375元,原告袁洪义、袁志伟、袁中和、袁长龙、袁洪杰自愿承担。 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02-08
发布时间
2018-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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