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正定县福益纸箱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08J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23民初783号
案号
(2020)冀0123执10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正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正定县福益纸箱厂返还原告姬超朋不当得利29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被告正定县福益纸箱厂负担266元;原告姬超朋负担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正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纪彦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123MA08J9LA8U
登记机关
正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正定县东柏棠村村北7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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